好心被雷親?他環島「撿到手機送回車站」反遭失主嗆聲 對方氣「怎麼不拿到警局」正確做法曝光

圖/翻攝自臉書《騎車環島趣》


不過儘管該貼文在網路上引起一陣熱烈的討論,然而宜蘭礁溪大溪派出所所長林慶昌,也出面表示「其行為符合民法803條,從速通知遺失人所有人,其他有受理權人或報告警察」,並表示好心人的行為一切合法,但還是藉機呼籲民眾,若撿到東西最好盡快送派出所或最近的管理單位,千萬不要直接放在身上,以免被誤會想要侵占而吃上官司。

圖/翻攝自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臉書


不知道如果大家遇到這樣的事情,會選擇怎麼做呢?


參考來源:民視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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