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訊/37位死囚聲請釋憲!台灣該不該廢死「憲法法庭宣布結果」
大法官維持多年來的一貫見解,認為死刑並未違憲,因此做出合憲性解釋,但須限縮適用範圍。只是後續法務部會怎麼執行,勢必也會引起諸多討論。憲法法庭認為,死刑合憲,但唯一死刑違憲;判處死刑必須符合兩公約最嚴重犯罪情節,且程序從嚴,在第三審必須強制辯護並行言詞辯論,還要法官一致決。
死刑到底有沒有「嚇阻」效果?一直是爭論「廢死」的主要論述之一。有學者認為,其它刑罰也沒有「嚇阻」效果,有期徒刑的再犯率還高達56%;也有學者舉南韓為例,韓國憲法法院直接將死刑案界定在「罪刑相當原則」的基礎上,如果要談論死刑,就要談論最極端的案例,如「隨機殺人」。12位大法官聽取正反意見後,當時大法官提問疑惑「難道大法官不能做憲法教育或裁判,一定要跟民眾的意見妥協嗎?」對此,法務部表示,死刑涉及重大公共課題、國家刑事政策,應由立法機關做最終定奪。
資料來源:《ETtoday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