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獎2.19億元!男子選擇「隱瞞妻子」怕她膨脹 最終法院做了判決:下場令人唏噓


轉移財產後果嚴重

近日,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公布了一則案例。在該案中,陳先生婚後因彩票中獎獲稅後收入800萬元,並未告知妻子張女士。後不堪忍受家暴的張女士訴訟請求離婚,並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張女士認為彩票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,陳先生存在隱匿轉移和擅自處分共同財產的行為。法院審理後發現,在扣除家庭日常生活消費支出、共同添置家庭大宗資產等支出外,由陳先生保管的資金仍有250萬元財產無法查清去向。最終法院認定陳先生屬於轉移、隱匿夫妻共同財產。


馬立文表示,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:夫妻一方隱藏、轉移、變賣、毀損、揮霍夫妻共同財產,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,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,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離婚後,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也就是說,無論是在婚姻存續期間,還是中獎人與其配偶雙方已經進入離婚訴訟期,如果中獎人隱藏、轉移、變賣、毀損、揮霍獎金,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,對中獎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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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還提示說,如果中獎人的配偶在離婚後才發現中獎人前述行為的,該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「是否少分或者不分,由法官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進行裁量。」馬立文說。

在上述案例中,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最終酌情確定陳先生向張女士支付140萬元。


「即使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一方若侵害另一方財產,被侵害方也可向法院起訴,要求分割財產,或者要求對方將財產納入共同管理範圍。」秦翰澤表示,如果財產已經被轉移,還可以要求撤銷投資合同、入股合同等。


「隱藏、轉移共同財產,影響法院正常執行的,還可能被處以罰款、拘留;構成犯罪的,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」秦翰澤說。




轉自:法治日報

來源: 山東高法


文章參考:今日頭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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