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4歲「二婚帶兒子嫁」給頭婚丈夫!婚後生活幸福美滿 直到女兒出生「才知道自己太傻了」想離婚
頭婚如果過的不幸福,二婚只會更不幸。
以前我還不太相信這句話,但是我的親身經歷告訴我,原來這句話是真的。
講述人:陳女士,36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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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今年36歲,我的人生從我談戀愛結婚開始,就註定了我是失敗的。
我跟我前夫是自由戀愛,我們同居幾個月後,我意外懷孕了,我父母知道後堅決反對我嫁給他,父母反對的主要原因有兩點:一是他比我小一歲,家庭條件也不好。
二是他家離我家太遠,開車都要走四、五個小時。
三百多公裡對年輕人來說不算遠,但是對我父母來說,這個距離就是遠嫁了。
已經懷孕的我母愛泛濫,不捨得打掉孩子,寧肯跟父母斷絕關係,也要嫁給那個花心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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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兩年多後,前夫就慢慢的露出了他的真面目,他這個人不求上進,整天出去鬼混,沒錢了就跟我要,我不給他錢他就出去借,他借的錢讓我還,他在外面賒的帳也讓我還。
當時我兒子還不到兩歲,有一天,他喝的醉醺醺的回來,回來就給我要2萬塊錢,當時家裡滿打滿算只有上萬塊錢,我說啥也不能把錢給他,把錢給了他我跟兒子怎麼生活。
他當時就像發瘋了一樣,把我摁在床上打,嚇的兒子坐在地上哭,鄰居聽到我家的哭聲都進來看熱鬧,最後兩個好心的大伯用力把他給拖走了,要不然那天,我估計會被他打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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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我才知道,他不僅在外面賭錢,欠了兩萬塊錢,他還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,那個女人懷了他的孩子,他給我要錢就是要給那個女人。
萬念俱灰的我下定決心要跟他離婚,我的家人都勸我,讓我不要帶兒子,讓我把兒子留給前夫。
但是兒子是我一把屎一把尿帶大的,那是我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,我又怎麼捨得。
況且我前夫這個人從來都不管孩子,老話說,當官的爹都不如討飯的娘,有了後媽就有了後爹,我實在是捨不得兒子,任憑家人怎麼勸說,我還是要兒子的撫養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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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帶著兒子可憐兮兮的回到了娘家,母親雖然心疼我,但是也經常會嫌棄我,我知道我這個女兒沒有給她長臉,甚至給她丟臉了。
剛開始哥嫂還對我挺好的,但是半個月後,他們對我的態度明顯就改變了,對我兒子也是愛理不理了。
我只好偷偷的跟父親借了2萬,在外面自己租了一間房子,我把兒子送進了幼兒園,自己去內衣廠打工掙錢。
就這樣過了兩年多,我一個人帶著兒子雖然辛苦,但是日子也能過下去。
期間也有很多人給我介紹對象,我也短暫的交往過兩個條件差不多的二婚男,但是他們一聽我帶著一個兒子,就不再主動的跟我聯繫了。
本來我以為我這一輩子就這樣了,我對婚姻也不抱任何希望了。
直到後來,我大姨給我介紹了小趙,小趙是個大齡男青年,他的個子不高,他父親去世的早,家裡條件不太好,所以他34歲了還沒有結婚。
但是小趙這個人特別的能幹,他在一家工廠裡當技工,工作和收入都很穩定。
他的話不太多,但是他對我兒子很細心,我兒子喜歡吃的飯他都會做,還經常帶我兒子出去玩,給我兒子買玩具,幫我兒子背書包,看到我和兒子,他臉上就帶著笑。
我之所以最後會放下防備嫁給他,就是因為兩點:第一,他跟我兒子相處的很好。
第二,他把他的收入和存款都交給了我,每個月15號發了薪水他就給我轉過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