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妹妹說會處理!不孝女「父病逝丟太平間」10年不領回 各種理由推託「院方硬起來給教訓」

事後47歲的連女在警詢、偵查時則表示,當時父親去世時確實有向三位妹妹表示「父親後事我處理就好」,隨後坦承確實拒絕接受院方提出的解決方案。而連女的的妹妹們偵查時也表示,當初大姊有說會將父親後事處理好,事後再也沒介入,因此三位妹妹獲不起訴。

示意圖/翻攝自hinet生活誌、自由時報 

不過檢方根據榮總催告、連女手寫回信等證物,還是決定依刑法第247條第1項之遺棄屍體罪,並且強調遺棄者是直系血親尊親,做出這樣的事情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希望法院能加重其刑。


雖然這件事情乍聽之下似乎讓人感到相當莫名其妙,但或許背後可能有著什麼大家不為人知的苦衷吧...不知道大家對這件事情有什麼想法呢?


參考來源:ETtoday



Advertisements

回首頁

2/2

Advertise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