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子包紙尿褲走丟!鄰居撞見「好心送他回家」 父親「一調監視器」元凶竟是自家人

律師:孩子奶奶要承擔責任!

《民法典》第1043條規定,

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,弘揚家庭美德,重視家庭文明建設。夫妻應當互相忠實,互相尊重,互相關愛;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,互相幫助,維護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。

雖然孩子的監護人是孩子的父母,但是孩子的繼奶奶與孩子同住在一起,存在家庭成員關係,負有協助照顧孩子的義務。孩子的後奶發現如此年幼的孩子獨自外出,不能視而不見。

《民法典》第1165條規定,

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
孩子的繼奶奶發現孩子獨自外出,卻視而不見,如果孩子發生危險,基於孩子的繼奶奶未履行上述義務,肯定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。

具體到本案,孩子的繼奶奶發現孩子獨自外出,不僅視而不見,還將大門關閉並上鎖,主觀上明顯有希望遺棄孩子,並希望孩子發生意外的故意。如果導致嚴重的後果,還有可能構成犯罪!



參考來源:今日頭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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