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親剛去世!七旬老父「急娶看護」女兒憤怒提告 父無奈道出「苦守40年驚天秘密」結局讓他羞愧難當
一個40出頭的中年女士,把自己年過七旬的老父親告上了法庭, 理由是母親剛剛過世,父親就準備和看護結婚,要求法庭剝奪父親的遺產繼承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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喪偶再婚並不違反公序良俗,況且即使是老年人,也有追求愛情的自由。
但這個案例卻有其特殊性,因為它屬於:僱主和看護結婚。
原告叫車曉寧,被告是她的父親車洪生,車曉寧狀告父親時,母親齊文英才過世18天。
母親屍骨未寒,女兒卻把父親告上了法庭,究竟是什麼深仇大恨,讓父女二人反目相向?這場「狗血倫理劇」的背後,又隱藏著什麼真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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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還得從十幾年前,車曉寧的母親齊文英生病說起。
2005年,齊文英突患腦梗,雖然保住了性命,卻落得個癱瘓在床且大小便失禁的後遺症,不僅如此,齊文英的大腦也受到嚴重損傷,智力低於常人,無法與人正常交流。
可以說,齊文英的狀態與植物人差不多,而且根據醫生的判斷,沒有好轉的可能。
當時車曉寧已經出嫁,俗話說「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」,結婚後的車曉寧有自己的小家要照顧,自然沒辦法在父母身上花太多的心思,所以齊文英生病後,主要是丈夫車洪生在照顧,而這一照顧就是十年。
齊文英生病時,車洪生已是年近六旬的人,十年過去後,他早已滿頭白髮,體力也日漸衰竭,照顧妻子愈發吃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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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減輕負擔,車洪生找了個看護,這件事當時也經過了女兒車曉寧的同意。
但讓車曉寧萬萬想不到的是,過了兩年,父親突然提出要跟看護結婚,理由是只要結了婚,就不用給看護付薪水了,錢也就省下來了。
父親的話讓車曉寧哭笑不得,天底下哪有為了省下看護費而跟看護結婚的?況且她的母親還在世,父親跟看護結婚,豈非意味著要跟母親先離婚?作為女兒,這是她絕對不能接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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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女兒的反對,車洪生最終沒能跟看護領證,但兩人的關係似乎變得非同尋常,這一點,就連偶爾回娘家的女兒車曉寧都注意到了。
不過車曉寧並不在乎,在她看來,只要父親不邁出最關鍵的一步,也就是跟看護領證就沒關係,畢竟只有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夫妻,才有資格共享財產。
可沒想到,幾個月後,齊文英突然在吃早飯時「噎死」。
車曉寧的母親齊文英生病後幾乎成了「植物人」,吞咽時很容易噎著,所以每次吃飯,都需要有人細心照看。
沒請看護之前,這個任務都是交給車洪生去做的,十年來從未出過意外,請了看護後,任務就移到了看護肩上,兩年來也沒出過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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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偏偏就在父親要娶看護,並且被女兒反對之後,母親突然「噎死」了,這不得不讓人產生更多的聯想。
所以第一時間,車曉寧就懷疑是看護乾的,並立刻報了案。
但最終卻沒有找到看護涉案的堅實證據,反而有一個助她脫罪的事實:「噎死」車文英的那塊油條上,有幾個牙印,所以很可能是齊文英自己咀嚼吞咽時不慎噎住的,而非車曉寧懷疑的那樣由看護硬塞進去。
看護雖然脫了罪,車曉寧的疑心卻仍然沒有消退,反而因為父親的態度而變得更加嚴重。
車曉寧覺得父親一直在袒護看護,雖然表面上說是想讓她的母親早日入土為安,可實際上,卻是不想讓看護背上法律責任,他甚至為此說了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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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開始的時候,車洪生堅稱妻子離世時,他和看護都在家裡,可事後調查卻發現,妻子離世的那個早上,車洪車開車出門了。
撒謊肯定是有動機的,而車洪生的謊言,明顯就是在為看護開脫,正因如此,車曉寧更加懷疑看護有作案動機,只是苦於沒有證據支撐。
最讓車曉寧無法接受的是,母親的葬禮剛辦完沒幾天,父親就突然告知她要跟看護結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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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不是父親第一次要跟看護結婚,但以前母親健在,父親想結婚必須先離婚才行,如今母親去世了,最大的障礙也就不存在了。
母親蹊蹺離世,看護很難脫離干係,父親又堅持要跟看護結婚,這一連串發生的事,讓車曉寧既悲痛且憤怒,為了阻止父親的行為,更為了阻止母親財產的流失,車曉寧在義憤之下選擇將父親告上法院。
呈交訴狀的日子,是母親齊文英去世的第18天。
俗話說「清官難斷家務事」,原告車曉寧和被告車洪生是父女,接到訴狀後,法庭決定先行調解。
面對調解員的勸解,車曉寧堅持認為「母親死得蹊蹺,不能讓父親繼承遺產,否則就是便宜了看護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