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演爆紅國片!知名男星「拐49台人當豬仔」遭逮 法官震怒「重判18年定讞」:刑度還會增加
曾在電影《角頭》中飾演幫派分子的男星李振豪,除了當時的臨演工作外,平時就是竹聯幫旗下成員。他近年涉嫌聯手詐騙集團,以高薪工作為餌,將49名台灣男女當作「豬仔」拐賣到柬埔寨,後續遭警方逮捕。前陣子,他的案子被發配一、二審法官審理,最終於今(8)日定讞,刑責也隨之曝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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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書顯示,李振豪原於北市中山經營酒店,但因疫情侵擾,生意大打折扣。他得知將台人改賣柬埔寨的手下有利可圖,正巧在台物色「豬仔」的男子林晉宇與先前合作的集團決裂,他便插手提議投入,林晉宇就從前年2月開始加入李振豪為首的人蛇集團,開始一系列非法拐賣行動。
據了解,李振豪以林森北路某棟7樓作為據點,以高薪海外工作為由,將台灣人拐賣柬埔寨,同時聯繫柬埔寨詐團人員「賈惇銘」、「Andy」、「竑毅」、「武男兄」、「山酥」,收取每名受害者美金17000至18000元不等的價格。同時,他也分配團內成員擔任會計、為「豬仔」辦護照、訂機票、做核酸、押機,手段毫無破綻。而部分豬仔被騙後,也緊急聯絡家人支付贖金,並找各地駐派官員求助,其中有一人自行逃脫,被救援返台,此事才曝光。李振豪等人也於同年5至7月間遭逮捕,並被檢方提出2波公訴。
第一波起訴案受害人數有19人,其中4人幸運返台,其餘15人則留在柬埔寨工作,後續透過其他管道回台。一、二審法官指出,李振豪惡行重大,因此重判18年徒刑,同案其餘被告則遭判9至16年6個月不等。全案後續上訴,於今日遭最高院駁回,全案定讞。至於第二波起訴則有30名被害者,李振豪依舊是被告之一,被判18年徒刑,但目前該案仍交付最高院審理,因此最終判決尚未出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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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合計也至少36年跑不掉了,真的歹路不可行啊⋯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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