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就偏心!姐姐因「拒絕弟弟進公司」被父母4次告上法庭 「最終結局」揭開親情殘酷一面
《論語》中有這樣一句話:「不患寡而患不均。」同是父母的孩子,如果家庭條件不好,一起吃苦長大,彼此不會有什麼問題,反而可以增強感情的凝聚力。
而如果父母偏心,則會給孩子心裡留下難以抹去的傷痕。很多時候,家庭矛盾的產生,都跟父母辦事不公有千絲萬縷的關係。吳亦晴的經歷就是如此,她家有個弟弟,父母對姐弟的態度截然不同,也揭開親情殘酷的一面。
吳亦晴年幼時,家裡生活還可以,父親有穩定的工作。但弟弟出生后,打破了她幸福的生活,父母為了更好地照顧弟弟,就把她寄養在鄉下爺爺奶奶家。農村條件很苦,爺爺奶奶沒有退休金,只靠一畝地生活,平時連菜也不捨得買,吳亦晴很想家,很多次哭著要找媽媽。媽媽都在電話里說:「你是姐姐,要懂得謙讓,弟弟還小,等弟弟大一點就接你回家。」
有次吳亦晴在老家摔倒,頭重重磕在地上,她哭了半天,鬧著要找媽媽,奶奶沒辦法帶她去打電話,媽媽在電話那頭,只是讓她自己小心,不要給奶奶惹禍。吳亦晴心裡難受,她覺得自己被拋棄了,要不然媽媽怎麼會不回來看自己呢?
好容易等到上中學的時候,父母來把她接回家,她對家已經感覺很陌生,毫無歸屬感。更重要的是,弟弟對她的到來很抵觸,他被父母溺愛慣了,家裡有好吃的都緊著自己,受不了姐姐要分自己的東西,吳亦晴感到很尷尬,她已經懂事,不理解為何母親只是哄著弟弟,卻不關心自己的感受。
雖然回了家,但吳亦晴跟弟弟的待遇不同,弟弟每天都會有幾元的零花錢,母親害怕他放學後會餓,卻不給吳亦晴一分錢,說她大了,要懂得節約,這不是雙標嗎?但吳亦晴沒有爭執,她已經習慣了被漠視,相比於農村,能到城裡讀書已經好很多了。
吳亦晴把精力都放在讀書上,她知道知識改變命運,唯有接受更多的教育,才可以改變自己的生活環境。高中畢業,吳亦晴考入大學,並且成績優秀,畢業后找了一份在銀行工作的職務,後來又跟男友創業,開了自己的公司。兩人創業階段很苦,背負的壓力也很大,好在兩人齊心協力,生意做得越來越大,她也有能力給父母一些錢,並且在老家買了房,可以讓父母過上舒適的生活。
本來,事情都在往好的方向發展,但人生從來不是一帆風順的,總是充滿挫折。生意穩定后,吳亦晴和男友感情有了問題,兩人分手后發現自己懷孕了。而自從她往家裡拿錢,父母對她態度就變了,會主動關心她,讓她感受到親情的溫暖。再加上弟弟不聽話,非要離家出走去創業,結果什麼也沒做成,一直向家裡要錢,讓父母感到頭疼,經常誇讚女兒:「還是你懂事,要不是你幫襯家裡,日子都不知道怎麼過?」
這些都讓吳亦晴感到滿足,她決定自己創業,但考慮到一些客觀原因,就用父親的名字當法人,並且給了一部分股份,還簽了協議承諾每個月給父母一萬生活費。她完全沒有後顧之憂,認為父母是可靠之人,公司的業務也蒸蒸日上,一年收入500萬,她還用父親的名字買了一套別墅,認為都是一家人,沒什麼好計較的。
但令她沒想到的是,弟弟回來了,一切都變了。雖然弟弟不回家時,父母對他數落很多,但看到兒子回家,還是喜極而泣,把最好的食物端上來,還給他買名牌衣服,又把吳亦晴放在一邊,讓她心裡也不是滋味。不僅如此,父母還讓吳亦晴給弟弟安排工作,吳亦晴知道弟弟沒文化,辦事衝動,是被慣壞的孩子,就給他安排一個沒什麼壓力的崗位,結果沒幾天,弟弟就哭鬧著不幹,想做管理崗位。
一聽到這話,吳亦晴是忍無可忍,先不說其他的,就算自己把公司交給弟弟,將來能不能維持下去,還得另說。更何況,自己辛辛苦苦打拚了這麼久的產業,怎麼能就這樣拱手讓給弟弟。對於這件事,吳亦晴怎麼也不肯讓步,甚至還提出了要分家。看著自己的兩個孩子因為這件事發生爭執,吳家父母也很是無奈,但同時他們的態度也是非常明確的,那就是非常堅定的站在兒子這一邊。
見到女兒不願意答應讓兒子管理公司的要求,吳家父母居然將吳亦晴告上了法庭,要求她執行之前所簽訂的協議。原來在之前,吳亦晴曾跟父母和弟弟簽訂過一個協議,他們把自己在公司里的股份轉讓給吳亦晴。而吳亦晴則要支付給父母每人各50萬,並且每個月還要給他們一萬元的贍養費。2015年,雙方因為這件事鬧上了法庭,但因為有協議,吳亦晴最終敗訴了。對此,吳亦晴並沒有怨言,但是對於那筆贍養費,吳亦晴卻並不承認,最後她反將父母告上了法庭。也正是因為她的這個舉動,父母和弟弟與她徹底翻臉。他們將吳亦晴趕出了她自己購買的房子,甚至還向法院申請凍結她的資產。
因為吳亦晴的固執,父母先後上訴了四次,但都無法達成和解。而最讓人感到意外的時候,吳亦晴跟第二任丈夫結婚後,竟讓把公司的法人寫上了他的名字。對於這個說法,吳亦晴也給出了自己的解釋。當初,自己的公司遇到問題的時候,除了丈夫沒有人向她伸出援手。這讓吳亦晴備受感動,因此在結婚後,她才會讓丈夫當公司的法人。幾天之後,吳亦晴和父母之間的聽證會舉行了,雙方在這個過程中鬧得非常不愉快。記者從吳大偉口中了解到,在整個過程中,吳亦晴一直謊話連篇,甚至還將父母氣病了。
面對這樣的姐姐,吳大偉覺得沒有再調解下去的必要了。於是,他提出了自己的想法,首先吳亦晴必須要撤銷聽證會,並且要履行分家前簽訂的協議,最後要態度恭敬地向自己和父母道歉。隨即,記者將弟弟的要求告知吳亦晴。可吳亦晴卻表示自己會一直堅持下去,用法律手段來維護本就屬於自己的東西。
看著這一家人因為金錢產生一次又一次的糾紛,不禁讓人心生感慨,希望他們能早日化解彼此之間的矛盾。